导读:VOCs的冷凝技术,是通过降低温度或提高系统压力使气态的挥发性有机物转为其他形态,从而从气体中分离出来。冷凝法是依靠VOCs与其他气体在不同温度下饱和蒸气压不同的性质,易于被冷凝祛分离的挥发性有机物通常具有高沸点、高浓度的特性,而处理后的气体混合物中由于仍残留一部分VOCs,还需要二次尾气处理。
冷凝法除了能去除混合气体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还能将吸附浓缩的高浓度VOCs分离,得到其中有回收价值的有机物。冷凝法较适用于VOCs体积分数大于5%、高沸点的VOCs气体混合物。浓度过低时,因其低温高压消耗能量较大,设备操作的费用较高,一般不使用。沸点60℃以下的VOCs用冷凝法的净化率在80%~90%,而对高挥发性和中等挥发性的VOCs的净化效果不理想。
冷凝原理:
物质在不同的温度和压力下,具有不同的饱和蒸汽压。对应于废气中有害物质的饱和蒸汽压下的温度,称为该混合气体的露点温度。也就是说,在一定压力下,某气体物质开始冷凝出现第一个液滴时的温度,即为露点温度,简称为露点。因此,混合气体中有害物质的温度必须低于露点,才能冷凝下来。在衡压下加热液体,液体开始出现第一个气泡时的温度,简称泡点。冷凝温度一般在露点和泡点之间,冷凝温度越接近泡点,则净化程度越高。通常也可用压缩法使气态有害物质在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下变成液态,从而去除或回收有害物质,但由于费用较高而使用较少。
冷凝法能回收沸点高的有机废气,但是对高挥发性的有机废气回收效果不好。冷凝法去除VOCs的效率,不仅与其沸点有关,还与冷却温度和有机废气的初始浓度有关。当冷凝温度一定,冷凝效率会随着VOCs初始浓度的增加而增加。冷凝法适合处理浓度在10000ppm以上的有机蒸汽,如果有机蒸汽的浓度较低,其处理效果反而会降低。
1,效果不稳定背景原因
生态环境部发文“八个字”,主观思想的“应付治理、无效治理”,是运行不稳定的深层原因
2,技术原因(三大直接原因)
配置负荷量不足、组装工艺不规范、关键配置有缺陷
配置负荷量不足:设计初期VOCs源项数据或计算时对工况数据了解不全或选项不足,(或计算中只注意有机废气数据而忽视废气含湿量及混合成分的焓值,忽视漏冷和主机机械效率等,结果确定的制冷负荷量不足)还有应付态度带来的问题、业主压低投资、供应商对付低价竞争“偷工减料””废气设计浓度偏低,从而导致设计制冷量不足。
组装工艺不规范:冷凝工艺装置有五大控制系统、四大循环配置中有不低于二十五个自动保护点、循环系统中排气量、吸气量的管路直径大小、长短、布局高低、直路和弯路走向布局,都对循环的压力、流速、温度造成影响,以及配置组装过程存在的许多“不规范”,还有操作人员“盲技”的影响
关键配置有缺陷:冷凝工艺的关键配置是换热器,<系统中冷源与VOCs换热降温的设施>:有机物相态和时态的要求、物流系统非对称状态的要求、制冷剂输入分布不均造成液态<制冷剂在蒸发器中不完全蒸发>,因此发生“液击”损坏压缩机等,两大缺陷:结构缺陷,造成物流循环和制冷剂分布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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